微言大义
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类别:微言大义 发布日期:2022-10-19 08:50:05 点击数:24755

10月17日,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答记者会上提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中组部从2015年开始,逐步在全国推开这项工作,全国共对4700多名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规范。集中规范结束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实践表明,这项工作对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

近年来,我们不难看到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案例,违法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除了近亲属直接违规经商办企业这种显像的表现形式,还有“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隐蔽形式,极大的破坏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给人民群众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干部队伍廉洁形象,所以进一步持续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是十分是有必要的。

摸清“家底”,更要查实“真伪”。《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规定》要求时除了要收集干部职工主动报告的情况,也要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来核实干部职工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做到真正的“摸清家底”,不做“蒙在鼓里的人”。

抓严“关键少数”,还要防范“普遍多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不仅要聚焦到“关键少数”的经济发达地区、重要关键部门、高层领导干部,还要防范经济不发达地区、一般干部职工。结合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大力推进,以镇村为单位的地方“保护伞”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例更是不少,而其中镇村干部违规帮助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不在少数,所以既要抓严“关键少数”,更不能疏忽“普遍多数”。

聚焦“党政机关”,也要关注“企事业单位”。从2015年开始逐步在全国推开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这项工作以来,各地、各单位都出台了相应政策、举措,并进行了严格落实,大大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违纪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但在国企、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大众聚焦还不够,这些领域的领导干部或家属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采购、资源置换等方式违规为自身、亲属谋取利益的现象也不断被媒体大众爆出,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规范力度、关注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作者:龙运霞, 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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