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罗江县三项措施狠刹村(社区)干部“不为”之风
类别:干部工作 发布日期:2014-08-20 10:25:33 点击数:1955
        罗江县在狠刹“不为”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中,将村(社区)干部履职尽责作为重要内容,采取“三项”专项治理措施,营造村(社区)干部为官有位、忠诚履职的浓厚氛围。
        随机督查,预防“不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县委纪委、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督查,对村(社区)坐班轮班、联系服务群众、群众诉求办理落实回访等为民办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结果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对镇组织工作考核和村(社区)干部的年度个人考核,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定期研判,纠正“不为”。建立季度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局等执纪执法部门及农业、国土等涉农部门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对村(社区)干部信访、来访、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综合性通报和分析,搞好典型问题分析,研究对策,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
        专项整治,严惩“不为”。集中开展一次村(社区)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清理,重点对矛盾突出、信访案件多的村(社区)进行调查,通过会议、电视、报纸等载体通报一批村(社区)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惩处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村(社区)干部。
(信息来源:罗江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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